GB/T 26930.12-2014 《原铝生产用炭素材料 煤沥青 第12部分:挥发物含量的测定》规定了原铝生产用煤沥青挥发物含量的测定方法。其方法提要是在特定条件下,将沥青试样在规定温度的烘箱中加热一定时间,以加热前后的质量损失计算挥发物的质量分数。
本介绍非标准原文,因小编认知水平有限,仅提供导读参考,获取准确信息请到其他正规平台购买。
| 实行状态 | 现行 |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Q52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71.100.10 |
| 发布日期 | 2014-07-24 00:00:00 | 实施日期 | 2015-04-01 00: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