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标准是一项规定使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来测定塑料及其制品中镉含量的分析方法标准。它主要是为了配合相关的重金属限量标准,从而提供统一的、精准的检测方法依据。依据此方法进行检测时,需要使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作为核心分析设备,用于测定经消解处理后的样品溶液。由于塑料样品需要先转化为溶液,因此标准的配套检测仪器还包括进行样品前处理的微波消解仪以及用于精确称样的分析天平,最终通过仪器建立的标准曲线来定量计算出镉元素的准确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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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行状态 | 现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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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G31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83.080.01 |
| 发布日期 | 2019-12-10 00:00:00 | 实施日期 | 2020-11-01 00: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