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8924.7-2020 规定了起飞重量 0.25kg~150kg 的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含飞行器和地面站)的湿热试验条件、设备仪器、试验过程及结果评定等要求,适用于需经历湿热环境的相关设备。试验分为升温、高温高湿、降温三阶段,高温可从 40℃~65℃选取,相对湿度≥85%,24 小时为一个周期。采用湿热试验箱、温湿度传感器、干湿球温度计等仪器,控制箱内温湿度与风速,确保受试设备周围环境参数符合容差要求,以此检测设备耐受潮湿大气的能力。
本介绍非标准原文,因小编认知水平有限,仅提供导读参考,获取准确信息请到其他正规平台购买。
| 实行状态 | 现行 |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V35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49.020 |
| 发布日期 | 2020-07-21 00:00:00 | 实施日期 | 2021-02-01 00:00:00 |
